关于福建警察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心理测试、试讲及面试的通知

供稿部门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6-06 00:00:00

 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心理测试、试讲、面试具体安排如下:

 1、5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:00-11:00,在学院行政楼3楼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,入围心理测试人员需携带与报考岗位有关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(主要包括:个人身份证,学历、学位证书,职称证书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,生源地、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;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、学籍成绩单)。已参加工作的考生,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、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的证明。

 2、5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15:00到学院射击馆一楼大厅集中,进行心理测试。心理测试以人机对话为主,未通过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核。心理测试结束后,考生在隔壁教室等候,等待宣布入围下一轮考核的人员名单、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地点。

 3、5月18日(星期六)进行试讲及面试。参加试讲的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,结合所学专业自拟试讲课题内容(可采用多媒体课件),做好授课准备。试讲时间20分钟,试讲总分为100分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的面试方法,面试时间12分钟,面试总分为10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