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稿部门: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11:09:22
校史资料是学院建设发展的历史缩影,也是学院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。为充实福建警察学院校史展览馆资源典藏,充分发挥校史育人铸魂的作用,现向学院离退休老干部、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。
征集时间
(一)集中征集:即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;
(二)长期征集:长期接受校史资料捐献。
征集内容
(一)文献资料类
各历史时期的文件、批文、会议记录、工作笔记、规章制度、信函、手稿、笔记、报刊、著作等;
各历史时期的教材、教案、教学计划、课程表、试卷、学生作业、录取通知书、毕业证书等。
(二)影像资料类
各历史时期校园建筑风貌、校园生活、教学科研、文体活动的珍贵照片、视频、音频等。
(三)实物资料类
各历史时期的校徽、校牌、印章、证件(如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图书证)等;
各历史时期的教学仪器、实验设备、教具、文具、生活用品等;
各类书画作品、手工艺品等。
(四)口述历史类
学院重大事件或重要办学节点的口述回忆、访谈记录;
反映学院历史文化的轶事、故事等。
征集方式
(一)捐赠:自愿捐赠展出的资料,学院将在展陈中标注捐赠者信息;
(二)复制或翻拍:若资料不便原件捐赠,可提供高清复制件或翻拍件,原件由持有者保留;
(三)代管: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,可协商由校史馆代为保管,所有权仍归原持有者。
联系方式
(一)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社会各界人士:学院宣传部 林希灿 15005905875;
(二)面向离退休老干部:学院组织部 徐晨 0591-83535862;
(三)面向广大校友:学院办公室 徐钦梅 0591-83532671。